(一)综合处(保密处)
负责全办行政、人事、后勤等综合性工作,协助办领导处理和督导日常事务。负责文秘、档案、合同、印章、机要、保密、信访、接待、综合性会议组织、文件及信函的收发和督办、安全保卫、公务用房管理、车辆管理、固定资产和其它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员工工资及各类保险、福利待遇、职称评定、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绩效考核、奖惩任免、劳动纪律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处室的工作衔接、协调和督导等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的购买、发放及管理工作;负责铁矿市场分支机构的领导成员考核、评议、任免、奖惩等工作。
负责国家秘密事项和矿山办涉密事项的保密工作;负责秘密文件、资料、磁盘、光盘和其它涉密物品的管理工作;负责涉密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行业监管处
负责全省冶金矿山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省冶金矿山行业发展政策;拟定全省冶金矿山发展战略、产业政策、行业中长期规划及专项规划;组织实施冶金矿山行业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全省冶金矿山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执法检查和全省冶金矿产品经营备案管理工作,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代表省矿山办参与行业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指导全省冶金矿山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专家论证和审查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省冶金矿山工程项目的立项、建设、闭坑管理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冶金矿山行业的节能减排、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工作;参与组织冶金矿山新产品开发与新技术推广应用;参与组织区域间、省际间和国际冶金矿山行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地方铁矿委员会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运行监测处
负责全省冶金矿山行业的运行监测工作。研究提出全省冶金矿山年度生产预期目标和指导性产需衔接建议;负责收集、分析、发布钢铁和冶金矿山行业政策及市场信息,监测分析冶金矿山行业日常运行;分析国内外、省内外铁矿市场形势,进行预测预警,协调解决行业运行中的有关间題;负责铁矿产品价格监测协调机制工作,负责发布河北铁矿产品价格指数:负责贯彻落实《河北省冶金矿山统计报表制度》;负责世纪金山和河北矿山网站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铁矿市场信息》的编辑、发行工作;负责手机短信群发业务的开展;负责电子信息技术在全省冶金矿山行业的推广应用;联系省冶金矿山行业协会和中国冶金矿山协会信息部;参与组织区域间、省际间和国外冶金矿山市场交易与合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务处
负责资金的会计核算和资产的账务管理及报审工作;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和归档工作;负责编报矿山办年度财务预算和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等工作;负责编制和上报财务月报、季报、年度决算等报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负责编报资产采购预算、采购计划和财政网上商城购买工作;负责全省铁矿市场分支机构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收取铁矿市场分支机构应上缴的各种税费,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月度汇总报表及申报纳税等工作;负责铁矿市场分支机构的年度决算、年度汇算清缴、财务检查和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党务办(法规处)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协助本单位党组织及负责人抓好对《党章》等党内法规、规章和"三会一课"、"民主集中"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在单位党组织领导下,指导各党小组开展工作;负责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科学文化及业务知识;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纪检工作;负责发展党员工作;协助人事部门做好对机关党员干部、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考察、任免、奖惩和民主评议等工作;协助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做好相关工作。
组织协调行业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研究制定执法程序及文书;受理、办理冶金矿产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案件;承担冶金矿产品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冶金矿山行业的普法教育、培训和机关执法证件的申领工作;负责全省冶金矿山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监督各级冶金矿山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铁矿市场交易管理处
负责全省铁矿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管理、运行工作;负责组织全省冶金矿产品市场交易,协调买卖双方交易关系;负责冶金矿产品资源配置、转化合同和监督合同履行工作;负责全省铁矿产品交易市场、物流配送体系和进口铁矿码头等项目的建设;拟定全省冶金矿产品市场建设规划和发展目标;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全省冶金矿产品的采购、拍卖招标活动;协助财务处做好税费的收取、市场年度决算、财务检查、汇算清缴和市场各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